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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1.婚内购房,当初为双方各付50%购入,因时间久远无法提供详细证据,只有双方清楚,且也是一方取现金存入另一方帐户,这部分法律如何确认? [/size] [size=3]2.如离婚后取得房产的一方,需给付对方50%房款,是按原价(扣除折旧)的50%给付?还是按现值(评估价)的50%给付?如是后者,这现值(评估价)由那些部分构成?由何部门出具现值(评估价),方为合法有效?评估费的负担法律上有何规定?当初购房时给付的房款又如何体现?是否可在实付时扣除?[/size] [size=3][/size] [size=3][/size] [size=3] 企盼回复,谢谢!! [/size]

婚姻家庭
2007-02-04 1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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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8条
  • [quote]原帖由 [i]newa0212[/i] 于 2007-2-2 09:33 AM 发表

    [size=3][color=red]再次谢谢何律师![/color][/size]
    1、如果对方认可或有证据证明,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size=3][color=red];(明白了)
    [/color][/size]2、按现值(评估价)的50%给付,评估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指定;评估费一般平摊[size=3][color=red]。(知道了)
    [/color][/size]3、“当初购房时给付的房款又如何体现?是否可在实付时扣除?” ... [/quote[size=3][color=red]](对不起,是问者表述不清所致.我的意思是若最后取得房产的一方在给予另一方房款补偿时,给付方原购房时给付的购房款可否在此时抵扣补偿款呢?)[/color][/size]
    [size=3][color=red][/color][/size]
    [size=3][color=red] 企盼回复!!!
    [/color][/size]
  • 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该房屋按现价均等分割。评估费用各半承担。
  • 1、如果对方认可或有证据证明,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2、按现值(评估价)的50%给付,评估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指定;评估费一般平摊。
    3、“当初购房时给付的房款又如何体现?是否可在实付时扣除?”不明白这句的意思。
  • 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房屋可以由双方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取得.
  • 可以协商确定价格,也可以竞价,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调解
  • 可以进行抵扣.
  • 婚内,指的是结婚以后吧,如是婚后购房,原则上为共同财产,如双方间无财产约定,则一般是均分,无论各方出资情况如何。如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可诉讼分割。
  • 按现价分割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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