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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已经离婚,现在前妻要结婚,但户口还在本人所在地,现在叫我给他户口本,说是要结婚用,但户口本是个重要的东西,我不愿意给他,请问,不给她户口本,她去派出所开证明能结婚吗

民事相关
2020-07-13 17:06: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双方的户口本都要的。这是规定必须提交的。因为只有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一)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2.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当地。
    3.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4.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离婚协议。
    (二)提交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2. 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数码照片。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后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一是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另一方法是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