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晚上(星期五)我去接女朋友下班,并帮她与她们单位的一位姓朱的司机一起乘车去南窑汽车客运站取货.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直到12日早上,朱司机通过我女朋友让我跟他进行联系.在电话里朱司机说我昨天晚上在车上动了他的包.当时我就蒙了.我在车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有什么包.当我问他什么东西不见时,他只说我们两人心里清楚.我当时就让他报案,但他却把电话挂了,之后我和女朋友又打电话跟他联系,但他开始时不接,后来就把电话关了.到了晚上,我女朋友才跟他联系上,但他仍然不愿跟我们好好谈谈,只是一再的说我动了他的包,同时也跟我女朋友说包里的东西没有丢. 13日,我们又再次与他进行联系,但他的电话依然关机. 14日,星期一一早,乘着他们上班,我们和朱司机才在办公室见面,但他依然咬定并说亲眼看见我动了他的包,但他也表示没有丢东西.也只有到这时我才知道他包里装有公款,(我女朋友说当时包里装有现金1000多元)但可笑的是,我到现在还没不知道那个我\"动过的包\"是什么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