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男方婚前因为要帮助女方搞调动而花费了将近6000元,婚后的家具、房子以及一切物品均为男方出钱(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现在仍然在还贷款,其中中男方已花费20000),婚后共同借款30000元。 后来因为男方失去工作,经济上没有收入后被迫离开当地外出打工,女方的事业有成,现女方有条件要出国学习,女方因为要出国而已经提出离婚,并已经上诉到法院,但是男方并不同意离婚,并无法联系上,请问法院会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公告的话,请问公告的有效时期为多少,公告期间法院会不会开庭直接宣判离婚。另外双方的财产以及债务如何处置。(并未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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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案件,法院如果通过男方亲属等方式无法送达,只能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估计所需时间在六到八个月.这种案件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财产问题也会作出恰当处理,具体处理会考虑维护男方合法权益、并有利益财产和债务一并处理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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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