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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正阳县人,女,由于父母过世了,结婚后户口迁到湖北老公那里了、我想在想回来,把户口迁回村里,该怎么做?

婚姻家庭
2020-07-19 04:59: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的,是可以回来的
  • 户口迁出房屋继承问题。  一,户口是否迁出,对房子的继承权没有影响,只要你是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子(地上建筑物部份,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本身就是不能继承的),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三,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 如果你亲属的户籍还在原籍,你可以以投靠亲属的理由迁回原籍;
    投靠亲属落户情形:
    1)夫妻投靠。
    所需材料:户口薄、结婚证,非农业户口的出具无业证明。
    2)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子女。
    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
    4)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所需材料:户口薄、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
    所需材料:户口薄、收养证,寄养的须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
    (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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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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