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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俺的房子被查封交了异议书,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请问是解封了吗

债权债务
2020-08-11 06:30: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带着材料见面谈,你的描述太简单。对执行问题有异议,需要法律帮助的,可以面谈。
  •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 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如果到期法院未续封,你可要求房管部门注销有关登记,但实践中,房管部门会先征得法院同意。
  •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因为法律也具有人情味,不会让被执行人居无定所而流落街头,这不合法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和目的。但如果你所居住的属于大户型面积房产的,可以采取大改小的办法,就是将你的大房子拍卖掉,再买一套小房子给你居住,其中的差价给申请执行人,这样既能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也能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 你好。恐怕是要被执行了,看看裁定书最后写的什么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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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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