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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经熟人介绍,承包了一个办公楼的内墙工程,未签订合同,但是有发工程报价单,施工过程中又加了一些水路改造和地面修补的活,现已验收完工,厂方负责人以价格高,超出预算,没签合同为由,迟迟不给结算余款,这种情况怎么办?求解

合同纠纷
2020-05-28 19:50: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已验收,是否有验收报告,建议先保留证据,如果后续拒不支付,通过法院起诉维权。
  • 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前提首先要明确,没有书面合同,并不代表双方没有建立工程发承包法律关系;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相关的法律关系,就可以提起诉讼。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及其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 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可以诉之法律,法院会支持的。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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