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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区老公死了我想把房屋过户到老婆名下,请问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纠纷
2020-09-09 15:19: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遗嘱受益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1、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定金多少。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最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 房产过户准备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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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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