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律师判定一下:对“三无产品”(同一违法行为)内蒙地方法规的处罚是否超越了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有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 略……。罚则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一)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 (二)无中文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的; (三)略……。罚则 第十八条 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和销售收入,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刑事案件
2004-06-12 08:14:1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商怎么处罚三无产品
产品质量 15008
网络诈骗的判刑标准
网络诈骗判刑
网络诈骗的判刑标准
根据民法典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
根据民法典加班工资怎么算
交通事故逃逸扣分吗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逃逸扣分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