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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我到五堰人商找珠宝柜台金至尊(本人项链购买处)接好本人的项链,于是便询问旁边的谢瑞鳞工作人员,金至尊怎么走,该店服务员说金至尊店面撤了,不在了,问我去干嘛,我说接好断了的黄金项链,于是服务员说,黄金项链断了是接不好的,就算接好了也会断,放到家里也是闲置品,不如把它以旧换新。闻此,我便觉不妥,回答到,我也不懂,还是算了吧,于是便朝店外走出,这时,她们三个店员一起围上来,一店员手中拿着早已准备好的项链,对我各种游说,说在其他店里以旧换新都是要加钱的,我们呢不加钱,只少克数,还拿着她们准备好的项链对我说,这条项链是八克的(我的项链是12,,,,),还声称她们有售后,满足七天无理由退换。我当时也对她们算过账,我说那自己要损失一千多啊,但她们说有七天无理由退换,我便觉得可以拿回家先给老公看看,于是便在没有在和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同意了她们的建议。我在金至尊购买黄金的单子也被该店店员拿去。该店送了一把黑胶伞。 回到家后,老公一看项链成色,分量,就觉得我受了欺骗,和之前项链相比,简直天差地别。于换项链的第二天,即5月8日,同老公再次到店,坚持换回以前的项链,店员声称我的项链回炉了,我的单子也被撕掉扔垃圾桶了,但我还是强烈要求换回来,提议到查监控,店员闻之,色变神失,拿出一条小链子,说卖399元,把这个作为补偿,可以拿回家给我女儿戴,又送了一个晾水壶,一把黑胶伞。我老公想既然链子要不回来了,有点补偿总比什么都没有的要损失的少。

损害赔偿
2020-05-11 15:51: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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