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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了一个人3万块钱,然后找不到他了,怎么把钱要回,起诉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20-05-11 18:45: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欠款不还的,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 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等)。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 如果有对方身份证信息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
  • 您好,需要提供借款人的信息的。借款的事实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等。请联系
  • 诉讼的根本是证据,出借行为本身包含着很多规范,建议当面咨询一下律师有条件愿意的话
  •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 有对方身份信息可以起诉要回
  • 您好,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以免超过时效,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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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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