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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感情破裂,男方下落不明满三年,男方父母不告诉女方男方在哪里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06-02 08:18: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司法实践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原因有很多种:(1)下落不明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外出逃避;(2)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一方离家出走;(3)因躲避债务纠纷而外出,不知去向(4)骗婚后逃之夭夭;(5)一方外出时因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客观情况而与配偶及家庭失去联系。(6)存在婚外恋而不想回家,此种情况在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中所占比例较高。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但是就如何分割该类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中没有具体规定。目前,在我国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第一,只判决准予离婚,而对财产既不作审查也不判决,这种做法虽然简便,但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既不作具体核实也不作分割处理;第三,对财产作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财产作为子女抚育费判给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关系的产生而产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享有的财产。
  •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 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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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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