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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男女双方不合,分居,男方上诉离婚,女方没收到任何传票,通知,就被叛离。然而女方不知道,过了一俩月,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同一法院),最后被判不同意离婚?法院这样做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20-05-12 20:43: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合理!首先离婚案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厅,另外就是同一个案件不能出现两个不同的判决结果,需要合并审理出一个判决结果!zz
  • 是有问题的,建议您留存我的联系方式,如后续产生相应的法律需求或者您后续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 你说的不是很详细如果男方起诉女方的时候判决离婚了法院是不可能再次受理并判决的
    追问:男女双方在14年初分居,15年中,男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提供女方地址,手机号,法院以此为由,说联系不上女方,15年底,判离婚,但是女方不知道此事。16年初,女方到同一法院起诉跟男方离婚,法院受理,最后判处不同意离婚,然后女方就出去打工。今年回去想着跟男方好好说说,同意离婚,最后才被男方告知已经被离婚了,然后就去法院问,法院给的答复是男方的叛离合理,她的这个不判离也合理,然后法院让签个裁决书,就给女方叛离书,女方不同意签字,现在准备去人大或者二级法院,那个法院的做法不合理吧
  • 您好,请问您有当初法院判离的判决书
  • 您好,如果男方起诉离婚诉讼,判决已经下达,建议女方去法院调取全部卷宗,看一下送达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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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