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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父2014年去世,70多岁,房子是房改房,继父和母亲共同共有,母亲丧偶,母亲育有两个我是次子,继父两个女儿从小判给女方,房子买断后继父给我写了个房产移交字据,内容如下,单位地址,房子地址,该房为夫××x和妻×××儿就是我,名字最后一个字写错,不过有继父电话本可以证实继父一直这样写,房子由父妻子居住,此住房若夫妻关系永远存在下去,以后此住房移留给本人居住本人名字最后一个字也写错,继父的两个女儿及亲友无权来侵占取闹,些据移留房产人继父签名和手印日期2009年10月18日,麻烦律师看下这能算遗嘱吗,是不是继父把他房产的那一半给我了,我想和母亲去公证处我放弃继承由母亲全部继承,把房本改成母亲一个人名字可以吗

继承
2020-05-10 12:02: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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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内容效力暂且不论。仅从你继父继承人(子女、配偶)对房子继承方式存有异议,就意味着遗产分配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整个案情分析,预计需要45分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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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意见是有国浩律师事务所-中国财富传承团队-杨志强律师出具。杨志强律师专注于传统遗产继承与新型财富传承法律服务,提供继承效力分析、继承份额计算、继承文件设计、遗产析产清算、遗产继承执行、继承争议诉讼等全程法律服务。
  • 您好!是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可以联系对方具体处理的。
    追问:这字据能算遗嘱吗律师
    解答:您好! 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可以帮您具体处理的
  • 继承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很多方面,特别是重组家庭,你所陈述的情况,很难给予正确的回答,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解答。抱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