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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是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居民,今年棚户区改造到我们房屋,由于今年的政策非常之好,所以我们都很高兴通过这次改造我们可以住上电梯房了,但是棚改政策规定是“成栋连片、自愿”的原则,目前有一户居民为了敲击政府要高价迟迟不签协议,这导致了我们40多户居民无法搬迁,我们居民和居委会乃至拆迁办多次找他协商未果,我们想咨询律师: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让我们全体居民起诉他的这种行为。谢谢

征地拆迁
2020-08-29 18:10: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办法,既然是自愿,别人可以拒绝。
  • ;  房屋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时值得注意的地方: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 拆迁补偿款根据房屋产权所有人判断,所谓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应当是房产证上所有人的姓名及其配偶子女。如房产证上没有该人姓名,户主与该人又无法律上支持的继承等财产分割关系,那该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 棚户区中的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 你好,不可以的。这个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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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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