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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现在跟医院签了三方协议,学校的实习已经结束了,现在医院要求我们回去延长实习,这期间不算是试用期。三方协议没有说要去延长实习,之前医院也没有说过,医院这样做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20-05-14 09:0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大学生签定三方协议要留心的六个细节: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 三方协议不算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三方协议是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学校、个人、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实际上就是个预约,在毕业之前用人单位先把你这个人预定了,你就不能跟别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了。一直到你取得毕业证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三方协议作废。如果违约不去报到,按三方协议上的违约金要求支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
  • 当发生学校劳动三方协议方面的纠纷,有多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一位毕业生如果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再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
    2、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招聘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毕业生违约,会造成用人单位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
    3、影响学校声誉。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出于对学校的怀疑,用人单位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这将对学校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产生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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