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鸡西看女朋友,其前男友来纠缠,先前一块在休闲广场喝的酒。我先回到宾馆,后来我女朋友和她的前男友进来,他一再的羞辱我,我便打了他一拳,他便叫来他们同学一伙、,老板叫我走,我也不想若事便走了,但他们在火车站等我,打了我,警察看到了叫我们进去,他们有骗我说是没有什么事,强迫我在警察面前说慌。出来后,他们纠缠我不放,有打了我,还强迫我给他们钱,我当时也是只我一人,没有办法,我钱包的47元钱被拿走,还让我次日再给他们800元,他们一伙有5人。他们走后,我回到宾馆,老板叫我回哈市,我便于6号2点13分坐车回哈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