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5月2号和人发生争执,被人打了一拳头部,耳朵当时嗡嗡响,当时没有报警,5月7号自行去医院检查是耳朵穿孔,5月8号报警验伤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如果不赔偿可以起诉他吗?赔偿和起诉的流程是怎么走的?

交通事故
2020-06-30 02:47: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程序 ,我国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正常走流程就可以。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出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2、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通则规定,1、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参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上述规定供参考。
  • 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紧急避险而造成的,这个时候一般行为人是可以不赔偿的。但现实中,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更多时候都是要进行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
  • 你好,你可以起诉他要求相关的赔偿。
  • 详细了解一下,才能判断,事实清楚,以免遗漏,咨询本律师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