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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机动车上路未悬挂号牌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
2020-05-10 04:19: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方全部责任并不代表一定会违反交通法,如果事故中有违反交通法刚会被扣分和罚款。
    (二) 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拍摄现场照片,再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和安全的路外,记录对方车牌、驾驶证信息、保险信息后,按保险公司或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引共同前往就近的“快撤理赔”服务点快速处理。
    (三)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法定义务立即撤离现场的,交警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扣3分,罚200元。如果造成严重堵塞或者引发二次事故的,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照的严厉处罚。
  • 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应当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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