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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丈夫张某于2000年9月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孩。2008年1月份,夫妻购买了位于郊区城中村的两套房屋, 均登记在李某名下,两套房屋共支付购房款75余万元,由村民委员会发了所有权证书,。2015年,双方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离婚,同时要求分割李某名下的两套房产?法院应如何解决这起离婚财产分割?

民事相关
2020-05-08 17: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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