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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驳回,向哪级检察院提出抗诉

合同纠纷
2020-05-12 07:25: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请再审,申请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再审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经过省高院再审还是最高院再审这是有本质区别的.若省高院再审的,可向最高院申请;若最高院再审的则不能再申请。发回重审案子,不服一审判决,还是可以上诉的。重审案件,应当变更合议庭审理。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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