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吉林九台市农村,经过:被告晚上去原告家想和原告丈夫谈论关于卖鸭子的事情,刚好原告(女,哑巴)丈夫不在家,就等了约十分钟,等原告丈夫回来谈好后就回家了,没想到第二天就被诬告强奸,原本原告只想讹诈点钱,可被告觉得太冤枉没有答应私下解决,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清白,但是,自被告2月10号被九台公安局拘留后,至今再无音信,据说以送到检查院,但请过一位律师到检察院根本就没有查到卷宗,更没有见到被告,白白拿了一个农民辛辛苦苦赞的2500元钱,什么事都没做.现在被告人都不知道在那!公安局检察院也没有什么说法,安法律程序就算有罪也该开庭审理有结果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