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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18年4月份的时候听朋友介绍,说注册一家公司可以帮我贷70万左右的贷款,我想着贷款可以做点小生意,所以就去办了,注册的时候在成都,有专门的人给我对接办理注册,完了之后把我营业执照、公章、身份证这些所有资料都拿走了,让我回家等放款,后来就一直鸟无音讯。今天我才发现有人拿我的信息去干了违法的事,内容如下: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45份金额446.6万元,税额71.46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稽查局已向下游企业所属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这种事情该怎么办?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公司企业
2020-05-23 16:07: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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