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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杭州一家玩具公司去拿货。他说最低只能拿3万。然后再送你1万的货。就相当于给了你4万块钱的货。他先把那1万块钱的货给我发了来,运费是我自己出的。可是等到第二次我去进货的时候,他就说那3万块钱。是你拿货后返给你的,不能用那3万块钱拿货。但是他当时没有跟我讲,不能用这3万块钱发货,只是说拿1万返1万,不是说是用这3万块钱的。但是后来我看合同上面有写。当时没有注意看,他也没有解释。我想问现在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0-05-07 16:26: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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