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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正在谈恋爱的男朋友给我转了2次钱,每次2000,还买了一部手机,一些衣服送给我。分手是我提出来的,分手时他要求我把钱和买手机钱还他,不给他钱就不分手,后来我把他拉黑,他又换各种花样联系我,还骚扰我家人。我们恋爱期间还发生过关系。他所有便宜占尽,还找我要钱,我不愿意给他。2020年他又联系我,让我还钱,如果他去法院起诉我,我有胜诉的可能吗?他手里有给我转账的凭证,他给我钱的时候没说是借的。

婚姻家庭
2020-05-16 02:53: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 如果是对方自愿花的则不用偿还,你没有义务还钱。如果你是借对方的钱则对方可以要求你还钱,但对方需要举证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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