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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六万块钱..给了三个月八分的利息..到期未还本金..他起诉了我..调解为每个月还六千块钱还要还七万二..我也同意了到期我没钱还..她申请强制执行..我名下没有任何资产..会怎么办.....我老婆不知道我借的这个钱..他有婚前的房产..会有影响吗

债权债务
2020-05-15 23:00: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能否说说具体情况呢
    追问:现在她申请强制执行了...我没资产没钱..会怎样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贷款人未履行债务,借款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借款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法院判决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权人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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