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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意外险跟失业保险有冲突吗?交了意外险还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劳动纠纷
2020-06-02 09:52: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没有冲突,详情可与保险公司衔接。
  • 意外保险保障范围编辑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巨灾保障
    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
    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八大险种,而现在一般来说国家强制购买的只有其中4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公司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为你购买这4种保险,不然所属劳动部门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对你公司进行先观处罚。另外,你自己也可以向公司提出,或者公司执意不购买的话,你可以直接打你公司所属地区的劳动部门的电话进行举报搜索。
    一旦公司给你买了这4种保险之后,除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你个人缴费的之外,其他3个保险都会从你工资中扣减每月的应缴费用。
    这4个保险都可以在你辞职后重新参加工作了又续保,但是目前跨区域的续保还没有实现(属于金保工程范畴了,目前全国社会保险的联网工程还在建设过程中)。
    另外,可能你比较关注你是否能够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的事,有一点你必须要注意,就是你单位如果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你又是非自愿辞职的情况,可以由单位向所属劳动部门提出给你发放失业保险救济金的申请,相关手续都由单位办理,但是如果属你自己辞职,就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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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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