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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现在公司强制要求我义务加班,我不同意就要求我调岗。但是现在没有书面的文字证明,而且我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有写具体职位,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现在他们说解除合同的话,补偿我半个月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已经来了快一年了。

合同纠纷
2020-05-11 17:17:2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可以超出以上规定的时间限制延长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过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般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上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加班或强制进行不合理调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
  • 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需要结合劳动合同,进行,如果有不合理的部分,可以直接拒绝,对于。公司不合理的部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但是劳动合同当时没有给我们,我们只签了个名字,如果他们攥改合同,我该怎么办
  •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调换岗位,没有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是向劳动者提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劳动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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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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