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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因为是危楼原拆原盖(当时防管站口头承诺原来嘛样还嘛样,我们多次要求写书面材料,其不允)现已还迁,原房高3。8米,现房高2。7米,而且屋内梁柱很多,而且是用临时电把我们骗进来了,以使他们少交拆迁补偿费,而且刚刚3个月房子已经有多处损坏,我们多次找他们交涉,都没有答复,因此我们就拒绝交房租,不想他们现在把我们家告到了和平法院,本月15号就要开庭

继承
2004-06-03 08:41: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象你这样的情况,就你一家吗?临时电的问题不是你一家的事情,可能邻居都是这样的,邻居的证据就可以证明是临时用电的问题,不需要电力公司的证明。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1、你现在已经接到了起诉书,按照起诉书的内容写一答辩状,把事实讲清楚,驳对方在事实上的陈述,收集邻居的证据证明几个问题:
    (1)房屋的结构;
    (2)房屋的质量;
    (3)临时用电;
    (4)不交纳房屋租金的原因。
    2、电力公司的证据有没有都无所谓,原因是临时用电是明摆着的事情,用不着电力公司出什么证明材料。
    3、房屋确实有质量问题,应当提出反诉,反诉是要交纳反诉费用的。
    4、家庭生活确实困难,没有钱请律师,你可以在街道开具证明,到和平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由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们出庭。和平区有法律援助中心,找他们,按照要求履行一些手续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