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哥在深圳被以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被逮捕了,事隔了两个礼拜,迄今我们才知道,而且还不允许去探望。我是学法律的,而且又在外地读书,知道这个罪名挺严重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给予指导,谢谢!

证券投资
2004-06-03 15:14:3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按照我国目前司法实践,未决犯不允许会见亲属。
    2、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为你哥哥在侦察阶段提供法律帮助,避免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发生。律师尽早的介入,有利于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也有利于以后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罪轻、从轻的辩护。
    可以与本律师联系。工作手机:13316939033

    罪名解释: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是指假冒军警人员的身份实施抢劫的情形。这种抢劫犯罪除了具有普通抢劫的危害性之外,还会损害军警的声誉,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因此,刑法把它规定为加重犯予以严厉打击。这里的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警察是指我国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所谓“冒充”,是指通过出示假证件、假着装、假标志或者口头宣称的方式,向被害人表明自己是军警人员。假冒的方式很多,既包括非军警人员冒充军警人嘤,也包括军人冒充警察、警察冒充军人、甚至此种军警人员冒充彼种军警人员的情形。至于是否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被害人是否确实以为是军警人员,则在所不问。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情况:行为人冒充军警人员,以查禁违法犯罪行为为名,向他人攫取财物,招摇撞骗不成或骗局被识破即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劫取财物。对于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际实施的客观行为为标准,有暴力、胁迫方法行为的,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的抢劫罪,否则应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八条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