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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二十几年前买了一份保险,被保险人为亲戚。现保险可以领取,但被保险人不承认此保险,不愿领取且表示不愿参与任何。投保人以此合同为无效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保险公司以此保单已经满期,权益已转换至被保险人为由拒绝。此种情况投保人该如何处理?

保险纠纷
2020-05-30 12:26: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投保人本人。
    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
    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4、除前款规定以外,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其他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 需要您直接去保险公司网点办理退保,保险费是肯定不能全额拿回来了,投保人申请退保分为以下:一、10天犹豫期内的,保险公司扣除保险单工本费10元,全额退还到您的账户内。二、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三、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四、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虽已订立,但由于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其他原因,合同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受合同约束的情形。根据无效的程度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其中部分无效指合同的某些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引起保险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有:
      1、基于民法上的原因,如《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欺诈和胁迫、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以及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
      2、基于保险法上的原因,如:
      (1)超额保险;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
      (3)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出说明的免责条款等。
      保险合同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因无效保险合同取得的利益应当依照民法上对无效合同处理的原则,或者予以返还,或者予以收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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