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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贷款买的房子,我和女朋友结婚能加上我俩名字嘛,并且一直父母还房贷,离婚了房子怎么分配

民事相关
2020-05-05 12:44: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房产可以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视为你对你女朋友的赠予,若将来离婚的,需要先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一致的且已经加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按照份额进行分割。
  • 个人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若登记在您个人名下,可视为您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能存在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可以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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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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