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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50万,贷款30万,现在闹离婚,房子现价160万,贷款未还清,还有买了一套单位房,首付25万,贷款15万,还款半年,有一辆车,婚后岳父给买的,没有写我的名字,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

民事相关
2020-05-06 13:08: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计算方法: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b+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具体来电咨询!
  • 您好,原则上婚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均分。对出资产生纠纷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团队专门负责婚姻家事类案件。
  • 你好,第一套在谁名下归谁,由他支付对方补偿,并承担房贷。第二套估计没房产证,不会解决产权归属问题,会先由一方居住,到有房产证时另案解决。车也平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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