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在吗,咨询下,企业用工从没签合同,我在其企业上班九天了,老板始终不谈其工资待遇,也一直不签合同,无奈之下我提前申请辞职了。但老板不给结工资,我应该如何维护我得个人权益?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5-07 22:25: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满一个月后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 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工资收条、签到名单等来证明。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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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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