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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正式领到结婚证的算是合法夫妻吗

婚姻家庭
2020-06-11 15:13: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兰州律师,没有领证在法律上市不算夫妻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不算。
  • 是否适合法夫妻应当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因为依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自1994年2月1日后未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领证而同居在一起的视为事实婚姻
  • 一、在民间,大家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举行了婚礼的,一般认为就是夫妻了;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的无效婚姻,意思就是即使登记了,婚姻也是无效的。
      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有两类,
      1、自始无效婚姻,即从来就不是合法夫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2、可撤销婚姻,未撤销前是合法的,撤销后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包括: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未达法定婚龄的;
      (3)违背当事人意愿的。
  • 一般来说,同居算不算合法夫妻,要分情况:
    1994年2月1日民政局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的要件,按事实婚姻来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局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的要件,只能算同居关系。
    第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是可以分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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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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