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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淅江交的社保现在想转回河南需要本人去转吗

劳动纠纷
2020-05-07 01:29: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19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2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52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由此可见,社保关系转移可以转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注意,理论上,五险中的失业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部分城市目前不支持失业保险的转移。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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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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