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找人借了10000块钱,收我一天300块钱利息,我是提前知道这个利息在借的,我已经给了17500了,现在利息还不上了,他要去我家里要钱,我这个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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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述的情况,债权人收利息超过法律规定,超过部分,可以不给,对返还的高利贷部分,可依法维权,为挽回和避免你的损失,可电话咨询。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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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搜集证据可以帮你起诉呀,按规定,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利息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因此,对于该范围的利息债务人应当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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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发函制止这种恐吓行为,具体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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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