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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与同村人有土地纠纷,昨天又因为土地纠纷发生了肢体冲突,我家公被打断了一根手指,额头有几处受伤出血,现在在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说要花3万块做手术,对方眼角肿,当时是对方先动的手,去警察局后,对方就说是我家公先动手,当时在场只有四个人,警察的处理方式是先住院,费用自己先出,其他的过后再说,就让我们回去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0-06-03 18:39: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造成轻伤害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被人打致受伤,是需要鉴定看是否属于轻伤还是重伤,在来细节划分赔偿。 你可以登陆百度贴吧——法律咨询吧。去求助于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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