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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号我和老婆离婚了,有两个儿子,长子13岁,次子11岁,离婚后我万般后悔,我想和老婆复婚,到现在我感觉希望不大了。我离婚最亏欠我的孩子,让年迈的父母操碎了心……我不配为人父,为人子。我们离婚没有重大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婚外情,出轨,家暴我们双方都没有),我们的婚姻问题是双方不沟通,主要是我不沟通,我缺少对她的重视,体贴,关爱。她的脾气又有那么一点点不好,我们离婚双方都不理智,在赌气的情况下离的。离婚后双方都后悔,都有想复婚的愿望,可不知怎么了到现在她对我忽冷忽热的,我感觉复婚的希望不大了。我是一个倒插门女婿,去年年底刚刚盖好房子,夫妻积蓄所剩无几,因为我是上门女婿,离婚把我离出来了。当时离婚我是这样想的小孩跟着我很可怜的,没有住的地方,我房子盖好了,两个孩子跟他们的妈妈住在家里这样比较合适,免得跟我着颠沛流离。离婚协议书上抚养权归了他们的妈妈。我是净生出户的,(刚刚盖好40万元的房子,价值3万元左右的10亩马铃薯,投资5万元多的6亩三七,10万元不到一点点的定期存款全部都归她),有3万元的负债归她偿还,我要了2012年购买的有8年车龄的一辆面包车,车型是长安之星6363,29999元买的。我之所以家里的什么东西都归她我是为了我的两孩子考虑,让他们有一定的保障。我现在是这样想的,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如果他们的妈妈重新嫁人生了孩子,他们的妈妈可能就偏心了,那我留给我的两儿子的那些东西他们有可能会失去……那我就是该死的罪人。我想要孩子一伴的抚养权,把房子归到孩子的名下。这样可以吗,望你们给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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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15: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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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