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质询一下,我在网上和一个男孩子网恋,赶上我生日和生活困难,他在我身上花了三四千,本来要奔现了,但是我妈妈病逝我没去也没联系也没解释,然后他说我诈骗,要报警找我,但是我现在身上没钱没办法还他,我想问一下这个立案吗?如果立案我马上找人借钱还他,如果可以最好协商写个欠条我慢慢还最好,我才19岁经济有限有点害怕,我没有爸爸,妈妈刚走,只有一个姐姐我不敢联系

婚姻家庭
2020-05-12 06:59: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和诈骗没有关系,如果是赠与那根本不需要还的,欢迎来电。
  • 首先是受案。就是公安机关派出所受理这个案件。
    初查,初步查看你这报警是否属于案件,是否可能涉及到其他违法情况(比如绑架)。在这个阶段,如果属于离家出走,经济纠纷,或者其他原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那么就会告诉你这个事情公安机关不能帮你找,你可以找某某部门或者自己想办法。
    不满24小时的情况,一般会让你查看监控,看看需要找的人最后出现的地方有没有什么线索。如果失踪人员属于小孩,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情况,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注意发现。
    超过24小时,属于人口失踪,那么需要失踪人员家属报案才有效,因为需要做DNA测试,和无名尸体,走失儿童等数据库比对。
  • 所谓诈骗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假如小赵在借你钱时用的是真实姓名,也未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则由于他在借你钱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采取欺骗手段,在通常情形下,不构成诈骗。如果小赵在收到你给付的借款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的,因其收受你给付的借款是依合法有效的途径享受权利,能依法取得对该借款的所有权,故仅产生违约责任,不构成犯罪;如果小赵是在你给付借款之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积极实施欺骗行为诱使你给付借款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建议你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公安机关查证的事实来认定小赵的行为。
  •   在网上被骗报警立案不要钱,破案期限因案情不同难有具体时间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 不构成诈骗,你不用担心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