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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鉴定是等保险公司通知吗

劳动纠纷
2020-05-09 01:17: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是需要自己到人社局申请。
  •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如何支付
    1、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保险法还规定: “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这笔赔偿金的权利,任何继承人都无权剥夺或者限制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 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重新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自己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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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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