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如果发生了电动车追尾,我方全责,跟受害方协商时对方要求金额太高,最后走司法程序起诉我方,但是我方当事人还是个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成年人,对方打算起诉车主,但是车主不知情并且在外地,车主会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当事人一口咬定他负全责,跟车主没有关系,车主还会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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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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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说说现在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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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首先要确定是否有过错及多大过错,是否有承担能力是另外一回事。如需详细准确答复,可电话联系范鑫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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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