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上班的时候同事开玩笑把我跌倒了,去医院检查检查说没事,要求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7-02 04:53:31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去医院检查检查说没事,要求怎样赔偿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交通事故问题
去医院检查检查说没事,要求怎样赔偿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流产生育险如何报销
50100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去医院检查检查说没事,要求怎样赔偿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亲子鉴定哪里能做
68635
医院以无肠镜检查拒绝救治
20566
医院以无肠镜检查拒绝救治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7.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检查依据
655
检查依据
医院以无肠镜检查拒绝救治
38057
医院以无肠镜检查拒绝救治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7.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医院胎儿检查需谨慎
1340
医院胎儿检查需谨慎
关于接受检查
7690
关于接受检查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