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执行局有一个民间借贷案子,本金是七千多,利息是三千多,本金加利息一共是一万零九百 ,问一下后续利息是怎么算的,可以本金加利息一起,算一直到现在的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20-05-17 12:25: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按判决书计算利息,具体咨询执行法院
    追问:判决书上是本息合计10920 后续按照借期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是以这个数算以后的利息呢,还是按原来的本金算以后的利息
  • 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第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期的计算问题,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 24%之内法律保护,24%-36%之间法律不保护但可以自愿履行,超过36%的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5〕18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您好,有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应当给予对方合理的期限;对于没有偿还日期的债权,其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但那时建议您及时起诉。您的利息是否超过了24%,如果超过的了话是会被视为高利贷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您可以免费来电,详细说明您的情况,我们会为你提供帮助。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