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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打扰了,我这边有一个事情想咨询一下,就是说我在一家金融公司带的钱,然后利息到不高,房子抵押的八厘,还有一个就是说他那个疫情期间,我现在想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的家,那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借了81万,还了七八万,现在提前还款收违约金,滞纳金给我算到了87万,我又申请了延期,他说要还到85万,我是想谈这个利率倒不高,手续那就渠道套路套了那么高,我还了85件80,我还了七八万,为什么还有那么高的?那么多钱换

债权债务
2020-05-05 17:18: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为防止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变相高利贷提供合法外衣,对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违反民法公平原则或者有放高利贷嫌疑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并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
  • 1、抵押给银行分期付款车辆
    2、抵押给个人或者公司借款的车辆
      对于抵押车能买是否合法的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抵押已经解除,而且对于车型情况有深入了解可以买。没有解除,买了将来会有一定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原主人按期还款,就没事了;如果他不按期还款,到时这车可能被抵押权人申请拍卖用于还债,因为这车法律上还不是你的,到时你只能要求原主人还你买车钱,无示拒绝拍卖。
      对于私下签订的抵押合同,没在车管所登记的,抵押权无效,你可以买车,但最好要求过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时间(比如他债务到期的时间),到时办理过户手续,但不能总不过户,不过户你的车险不好办,将来有什么事很麻烦;没交强险上路就会被查被处罚,而且车检也会麻烦。
      我国法律《担保法》
      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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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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