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中邮保险合同一般一年后解除要扣除多少保险费

保险纠纷
2020-05-29 05:15: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对原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溯及力。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对以下情形不具有溯及力: [2]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收取的自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期间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 保险合同解除,一般由有解除权的一方向他方作出意思表示,使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归于消灭。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权当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根据《保险法》第2条和第10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并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依法并不享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 1、《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法》第28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65条第1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