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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晚7点左右,公主岭响水镇,本人驾驶小客车正常行驶,可能有点超速,对面一辆摩托逆行,酒驾与我车相撞,摩托驾驶人重伤。这个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
2020-05-07 22:32: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正常情况下的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起责任是机动车一方的,就应该按照上述划分责任,如果在摩托车逆行的情况下,与机动车辆相撞摩托车要付一半的责任,如果摩托车在逆行的状态下,与行人、或是非机动车辆相撞,摩托车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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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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