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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前夫借口孩子生病从我这里借了10万多,结果我发现孩子没病,他用这钱说办执照,说还差钱,执照办不下来,我说办不来钱就退给我,他说人家不给退钱,当时借钱打了借条,借条约定今年6月份还,请问我能去法院起诉他吗?他现在不在户口所在地,我不知道他的具体常驻地,只知道他的大概地方,我应该去哪里起诉呢?需要提供什么给法院?

合同纠纷
2020-05-12 17:29: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追讨债务,个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递交起诉状,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然后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 债务追讨在什么地方起诉主要是看你个欠款是什么法律关系引起的,如果是侵权行为引起的,一般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合同关系,合同对管辖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债务纠纷,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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