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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应届毕业生,当时找了一家上海外企。公司说由于给我们办理户口,需要钱,上海市有相关规定,要求我们签约两年,违约金为两万元,违约金逐月递减。今年有同事私下告诉我:和我同校同年毕业一起进公司的有些同事只签约一年。我也的确看到了一年的合同。因此我对单位当初和我们签约时说的上海时规定产生怀疑,不知道是真有还是骗人的。对此我感觉不是很满意,因此想离开公司。 我就辞职咨询了一些人,有人认为上海市有相关规定,我只需要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了,不需要付违约金,有人认为我现在工作刚满一年,需要付违约金一万元。 对此我特地向你咨询一下:如果我现在辞职,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单位,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谢谢!!!!!

证券投资
2004-05-27 23:01: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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