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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男朋友还没有结婚,然后怀孕五个月了,他要让我走,还不给我钱,他欠下的都一分不还,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5-02 13:5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借款按法律规定,谁借的谁还,你男朋友借的款,以他名义签的借款合同办理的借款手续,视为是他个人所借,属于他个人债务。应该由他自己偿还,你无须偿还。债务的偿还问题,你们可以在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时一并约定解决。另外,要不要这个孩子这是你的自由,这个问题你说了算,没人能强迫干涉,你可以选择要这个孩子,也可以不要
  •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只属于同居关系,您有生育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你好,首先他欠的钱和你没关系,至于孩子,生下来,你可以主张抚养费,终止妊娠,你可以主张相关的医疗费用。
  • 你好!孩子生下来,他是需要负责的,需要承担抚养费的。至于你说的欠钱只共同债务还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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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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